第四条

有效

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目、税率以及税目、税率的适用规则等,依照本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执行。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