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探矿权人必须自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施工。施工前,必须到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证,报告开工准备情况。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