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章 矿产资源的勘查第十三条有效准予登记的探矿权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到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缴纳当年探矿权使用费,领取勘查许可证,成为探矿权人。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9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