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土地监察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有效土地管理部门行使土地监察权时,应当使用规范的土地执法文书。土地执法文书由省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制作。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7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