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个人应当树立文明、健康、绿色、节俭的消费理念,外出就餐时应当合理点餐、适量取餐、文明用餐,积极践行“光盘行动”。

婚丧喜庆等集体用餐的组织者应当合理选择用餐形式、用餐标准、餐品种类和数量,防止铺张浪费。

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