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七章 科技基础条件与服务能力建设第四十七条有效鼓励社会力量和科学技术人员创办从事科技咨询培训、科技孵化等服务的科学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其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按照规定享受非营利科研机构的优惠政策。科学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按照公平竞争、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中介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