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与中小微企业合作共建产学研用平台,开放试验仪器设备,开展技术研发与合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中小微企业创新创造能力,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