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第十三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融通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相关信息,推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依法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综合融资服务。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