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实行巡警巡察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巡警巡察工作的领导。巡警巡察工作所需经费,应当依法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巡警的营房、训练场所和岗亭的建设,应当纳入城市规划,统筹实施。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