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矿山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