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对大气污染来源及其变化趋势的分析,编制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推广和应用先进的防治技术,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