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对不立即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