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城镇布局,在城市总体规划中预留大气流动风道,因地制宜扩大绿地、水面、湿地面积。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