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实行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和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具体办法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