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土地、人力资源、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