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环境第三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惠企惠民政策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在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市政策直达平台实施集成服务。推动惠企惠民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