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五章 森林经营与采伐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森林资源清查,健全资源档案。国有林场应当根据林业长远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