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创新支持第三十三条有效本市向中小企业开放医疗、政务、交通、教育、城市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场景,支持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开展应用示范。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