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经济社会发展应当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为重,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统筹生产用水。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