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第十一条有效经批准的规划需要修改时,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水资源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规划的执行情况应当接受社会的监督。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