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公民健康意识,提升公民健康素养水平,推进健康衡水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河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