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弘扬崇信重义、尚和争先、开放包容、创新实干的新时代保定精神,遵循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倡导与治理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奖励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推动实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协同推进、全民共同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

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