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节约用水若干规定第十八条有效支持培育节水服务产业,提高节水服务产业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鼓励在煤炭、火力发电、钢铁、化工、造纸等高耗水工业推行合同节水管理,降低用水消耗。建立健全用水权市场化交易相关制度,完善用水交易机制,鼓励通过自主交易、平台交易和政府回购等方式依法开展流域内、地区间、行业间、用水单位间用水权交易,调节优化用水需求,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优化配置。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