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一)临街商户超出经营场所经营作业的;(二)擅自设置地桩、地锁、隔离墩等障碍物的;(三)擅自涂改停车泊位标线的;(四)在护栏、树木等处晾晒或者吊挂物品的。地方法规 · 那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