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在学校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高等学校应当将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纳入校园安全教育或者学生军训;中小学校应当开展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教育。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