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第二章 职责与活动第二十条有效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应当宣传普及红十字运动知识、健康安全知识、养老照护知识,举办应急救护培训,开展人道救助以及其他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活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应当引导红十字社区服务站、红十字救护站、博爱家园、博爱卫生院等发挥在红十字文化传播、应急救护培训、健康安全知识宣传、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