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二章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七条有效一个代表团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6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