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九条有效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1年6月22日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程序的规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6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