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未按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变更、延期或者注销手续的,责令其限期办理,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