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的原则。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