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山林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当事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伪造、变造、涂改山林土地权属凭证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缴其伪造、变造、涂改的权属凭证。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