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市、县级爱卫会应当建立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相结合、专业防制和常规防制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根据病媒生物消长和密度情况,组织开展集中、统一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爱卫会的部署,组织本辖区的单位和村(居)民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和孳生场所治理活动。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