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防汛准备、抗洪抢险和水毁防洪工程修复及防汛非工程设施的建设。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6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