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四章 防汛抗洪第二十九条有效在汛期,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动员组织机关、单位和个人参加巡堤查险工作,建立险情报告制度。发现险情,必须立即进行排除并及时上报。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6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