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公职人员及有关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