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效自然资源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列明该项目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