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擅自占用市政道路设置停车位的,市公安交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22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