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而擅自改变停车场功能的,或者擅自将停车位挪作他用的,市公安交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起至改正之日止,对责任单位或者个人按照改变功能或者挪作他用的停车位数,每一停车位每日一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