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根据国家和本省规定已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的,从其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本条例未设定处罚,相关法律、法规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0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