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条

有效

公共汽车以及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车辆,可以全天使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其他机动车可以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的非交通高峰时段使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