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驾驶人和行人管理第四十六条有效市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管,确保培训质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的驾驶人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的两个记分周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的情况,每六个月向社会公布一次,但是不应当披露驾驶人的个人信息。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7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