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车辆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教练车、考试车按照营运车辆管理。教练车、考试车所有人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达到营运车辆报废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持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教练车上道路学习驾驶技能的,应当按照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7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