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车辆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叉车等工程机械设备以及其他大、中型移动设备不得上道路行驶。因转移作业场地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许可,并按照许可的路线行驶。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7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