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道路两侧以及隔离带上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牌、交通监控设施,妨碍交通安全视距或者道路交通监控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及时排除妨碍。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