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条
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道路两侧以及隔离带上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标志标牌,妨碍交通安全视距或者道路交通监控的,管理养护单位未及时排除妨碍的,由市交通运输部门责令限期排除妨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道路两侧以及隔离带上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广告牌、管线等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施,妨碍交通安全视距或者道路交通监控的,管理养护单位未及时排除妨碍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排除妨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