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村集体应当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计划。财务计划主要包括:财务收支、资金管理、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购置、收益分配等。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