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税收保障条例/第四章 税收服务第二十七条有效税务机关应当创新办税服务,改进办税方式,切实减轻办税负担,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