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税收保障条例/第三章 税收协助第二十五条有效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的账户、利息总额、期末余额信息以及数额较大的单笔资金往来相关信息,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支持并依法提供。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