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时,应当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征缴税款;在进行破产清算时,人民法院发现未结清税款的,应当通知税务机关参加清算。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