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税收保障条例/第三章 税收协助第十七条有效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涉税信息目录的要求,提供相关涉税信息,并对其进行校核、确认,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有效、可用。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